第04版:名家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新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采集点位:国贸大道红旗村出城方向靠稠大线,国贸大道红旗村出城方向靠城区,国贸大道邢宅村进城方向,国贸大道邢宅村出城方向,国贸大道镇前街出城方向,国贸大道苏福路出城方向北,国贸大道苏福路出城方向南,国贸大道环城北路出城方向,国贸大道环城北路进城方向北,国贸大道环城北路进城方向二次分流点。公告五日后,上述路段的监控采集设备开始工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2021-07-08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35313.html 1 3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