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7月4日,市执法局佛堂大队在义南工业园区巡查时,发现大士路与规划一号路岔口的路面上有长长的一条“污渍”。
执法队员检查后,发现是未清理干净的油渍,损害面积大约8平方米。执法队员觉得事有蹊跷,便通过监控仔细查看,发现一辆油罐车在靠近该岔口准备转弯时开始漏油,涉嫌在城市道路洒漏腐蚀性物质。执法队员顺藤摸瓜,细致调查取证后,发现是某运输服务公司的油罐车,从吴店加油站装载柴油运送至佛堂镇塔山旱改水工地给施工挖机加注柴油,驶出工地到工业园区时开始漏油。
执法队员找到了油罐车驾驶员,驾驶员解释,他开出工地时有听到“砰”的一声响,当时和押运员看了看没啥事就继续往回开。驾驶员认为漏油只是“不小心”,何况已经用水冲洗路面了,对于要被处罚,表示不理解。在执法队员的教育劝导下,当事人认识到柴油属于腐蚀性物质,会对路面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承诺以后每次出行会预先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执法队员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队员联系环卫部门对受损路面进行了专业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