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讯 员 虞旺趣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明知混凝土遗撒路面,涉事者不仅不补救还逃之夭夭,殊不知,“肇事元凶”早已被“天眼”锁定。近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依托“天眼”智慧系统,锁定肇事车辆,并对车辆所属的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数日前,苏溪大队的执法队员巡查至阳光大道与镇前街交叉口时,发现该处有近20米的路面被混凝土污染。由于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执法队员当即与交警部门联系,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不久便锁定了肇事车辆。
据该车辆驾驶员曾某表示,这车混凝土准备运往福田某工地,在等待红绿灯时,因混凝土装载较满等多种原因导致混凝土从出料口漏出遗撒污染了路面。在发现遗撒后,心存侥幸的曾某迅速驶离了现场,不料被“天眼”如实地记录下了这一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因运输车辆未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行为,将面临8000元的罚款。
近年来,城市管理插上了现代科技的“翅膀”,依托数字赋能,借助监控视频资料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已然成为执法新常态。“以往,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反正逃离现场就追查不到了。如今通过‘非现场执法模式’,能有效克服取证难的问题,没抓到现行,也能查处。”苏溪大队负责人表示,即使当事人不配合,只要监控视频清晰、证据充分,就可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