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

生产经营档案不全 一农资经营户受罚

▢ 通 讯 员 虞旺趣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苏溪镇某农资店因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仅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还被扣除信用分1分。

连日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对辖区农资店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包装及标识是否完备、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行为。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苏溪镇某农资店在“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系统”中长期未更新记录种子进货、销售明细。

“店里电脑坏了,一直没拿去维修,因此没有在电脑上登记,不过我们都记录在本子上了。”该农资店负责人解释道。执法队员在翻看纸质台账时却发现,该店种子台账上只记录了今年1到3月份的部分销售情况,且记录内容偏少。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对该农资店进行立案查处。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各农资经营户,要规范建立和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以便有据可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1-06-09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25013.html 1 3 生产经营档案不全 一农资经营户受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