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213号民事判决认定,在本公司运营的义乌之心商场(位置:义乌市新马路与工人西路交叉口处)开设的Ermenegildo Zegna店铺并非Ermenegildo Zegna(杰尼亚)品牌官方授权店,本公司对上述店铺入驻未尽到审核义务,已根据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今后将尊重康恩泰有限公司(CONSITEXS.A.)的知识产权。
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