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广告

关于消除侵权影响的声明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213号民事判决认定,在本公司运营的义乌之心商场(位置:义乌市新马路与工人西路交叉口处)开设的Ermenegildo Zegna店铺并非Ermenegildo Zegna(杰尼亚)品牌官方授权店,本公司对上述店铺入驻未尽到审核义务,已根据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今后将尊重康恩泰有限公司(CONSITEXS.A.)的知识产权。

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2021-05-19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76761.html 1 3 关于消除侵权影响的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