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郑乔情
全媒体记者 王婷
本报讯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浙里办向义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称,他通过美团APP订购了三晚的宾馆住宿服务,由于行程有变,于是到前台想要取消最后一晚的住宿,却被商家要求支付20%的赔偿金。王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经调解,商家表示单独一个订单订一个晚上的可以退全款,但是一个订单连订三个晚上的,退其中一天住宿就需要扣除20%的赔偿金。
江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打开了该宾馆的美团订房页面,发现宾馆住宿政策中并未对“部分退”规则进行说明,商家也未曾事先告知消费者退房扣费规则,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而应该按消费者诉求退回全款。
最终,商家同意退还20%的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