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义乌法院开启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通 讯 员 李亚联

本报讯 在第21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加强市场主体经营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意识,4月20日,义乌法院开展“我是院长 现在开庭”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义乌法院院长胡公益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案件中,被告人蔡某、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8月以来,在明知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陈某(另案处理)雇佣被告人蔡某、唐某通过微信销售标有“香港美心月饼”商标(注册证号为第20484458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月饼)的假冒美心月饼。嗣后,蔡某、唐某向郑某(另案处理)推销假冒的香港美心月饼,将销售后所得款项转入陈某等人提供的收款码或账户中。经查,蔡某、唐某共向郑某销售60万余元的假冒香港美心双黄白莲蓉月饼及流心奶黄月饼,并从中获利7万元左右。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但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蔡某、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为了扩大普法效果,我们还进行在线庭审直播,超过6万网民观看了直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义乌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庭审直播的顺利进行,拉开了2021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序幕。接下来,义乌法院还将通过组织开展经典案例展示、新闻发布会、企业走访座谈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为创新驱动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1-04-22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11744.html 1 3 义乌法院开启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