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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04-13 第43号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08895.html 1 3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