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余依萍
本报讯 日前,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镇街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现场祭扫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倡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通知》要求各镇街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各镇街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做好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工作方案,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倡导快速祭扫,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监测等防护措施。与此同时,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控制,持续加大“双禁”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安全祭扫服务工作,预防森林火灾,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通知》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与生态安葬。各镇街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不断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组织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倡导采取网络祭奠、微视频、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方式缅怀先人,不断丰富节日内涵。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追思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厚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文明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据了解,为抓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落实,全市各镇街已建立清明节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