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日前,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客人”:“警官你好,我是来投案自首的……”
值班民警了解后得知,来人叫王某某,与前不久发生的一起入室盗窃案有关。案发当天上午,苏溪所民警先后接到苏溪镇下屋村两位村民报警电话,称其家中有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被盗。民警前往被盗现场勘察发现,两个案发地相隔仅400余米,遂判断两起盗窃案极有可能为一伙人所为。
随后,民警通过警情推送平台联系了所内情指联勤中心及网安大队,并采取相关技术手段查获了犯罪嫌疑人信息。民警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打车前往东阳,便立刻带上人手出发前往其所在地,并将两名嫌疑人杨某某、黄某某抓捕归案。在得知两人仅一天时间便被义乌警方抓获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马上陷入了恐慌。惴惴不安地过了两天后,王某某承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选择投案自首。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供述,他们三人均为贵州人,今年3月从老家到东阳,没怎么上班,所以很快就没有钱用了。王某某提议偷点东西卖点钱来花,得到了杨某某和黄某某的一致同意。于是,三人在3月11日晚从东阳打车来到了下屋村,在村子里闲逛的时候,发现一房屋外有楼梯能直接通向楼上,就爬入卧室摸走了一台手机。随后,三人故技重施偷走另一户农户屋内放置的一只手机及一台笔记本电脑,并带着赃物打车回到了东阳。次日一早,王某某将笔记本电脑出手卖得了1200元,三人每人分得400元赃款。
目前,三人已被义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