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公告

义市监企监 [2021]01号

浙江鳄尔盾服饰有限公司等1662家企业:

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0年3月19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你企业均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本局于2020年12月17日发出《强制注销企业听证公告》,你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义乌市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名单可在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专栏或扫左图二维码查询。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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