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通讯员 张亦含
本报讯 “一般情况下,删一个帖子500到1000元……”在互联网行业,有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专门做删除网络负面信息的生意,尤其是一些明星和大企业,对网络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尤其大。不少人也许会认为,这是一种行业“潜规则”,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义乌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网络“有偿删帖”的案件。冯某某(女,1989年出生)、黄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三年,均被处罚金22万元及没收个人违法所得。
义乌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开始,冯某某和黄某某通过QQ搜索“负面公关”大量加群,广泛撒网发布广告,慢慢铺开自己的渠道,订单很快就纷至沓来。他们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不仅有明星和网红,也有企业和普通个人。其中,黄某某的第一笔订单就是从一个专门负责处理网红“李子柒”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接到订单后,冯某某和黄某某有时自己处理,有时转包给他人处理。截至案发时,两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获利近25万元。
法院认为,冯某某和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