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违法处置建筑垃圾 清运公司被罚3万

▢ 通讯员 楼双双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根据《义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在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可偏偏有人明知故犯。近日,某渣土清运公司因委托未备案车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被市执法局城西大队罚款3万元。

案发当天,该渣土清运公司委托未备案的车辆到城西街道陆港集团快仓土石方工程工地装载风化岩,打算运往外地用于设置挡墙。当天下午3时,该车辆从工地驶出,途经西城路夏楼村路段时,被执法队员拦下检查,驾驶员未能提供相关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据查,该公司因工程工期较紧,所属车队来不及运输,就动起了让未备案车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歪脑筋,没想到,刚运第一车就被查获。

“如果运输车辆未登记备案,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及调查取证等方面缺乏有力抓手,一些运输公司就可能会铤而走险,发生超载超速、偷运偷倒等违法行为。”城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说,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安装GPS定位监控系统,只要登录车辆监控平台,车辆是否按核准路线、时间运输,是否在指定地点装载和消纳,就一目了然,通过实时在线动态监管,也可提高执法部门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效率。

当事人在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未备案的运输车辆,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城西执法大队依法对该渣土清运公司作出警告,并进行相应处罚。

2020-11-25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63212.html 1 3 违法处置建筑垃圾 清运公司被罚3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