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创新实践 推进义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 全媒体记者 余依萍

本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义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义乌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改革举措,加强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把义乌打造成领先全省的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1月13日,全市民政会议暨第二届义乌慈善大会召开。接下来,我市将认真贯彻“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拼搏实干、争先进位,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养老服务、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中打造民政事业“义乌样板”。

《实施意见》聚焦困难群众、特殊群体、老人幸福、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事务服务等方面,提出全面构建与义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工作格局,推动义乌在全省打造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中走在前列。

义乌计划到2022年,建成5家以上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全面建成“1+14+N”居家养老服务网;低保保障标准达月均千元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以上;创建国家5A级全省“最美婚姻登记中心”。巩固和深化身后事、婚育户、收养、入住养老机构等“一件事”服务。

(详情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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