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我市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规

▢ 全媒体记者 张云飞

特约记者 朱耀升

本报讯 本月,市建设局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办法自11月14日起开始试行。

办法明确,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测机构都要实行评价机制,每年组织两次评价活动,从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检测机构行为等三个方面评出绿色、黄色和红色三个等级,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管理办法,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活动,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使用无浙江省建设工程建筑结构检测上岗证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等10种行为的检测机构,评价结果直接评为红色。对评价为绿色的检测机构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评价为黄色的实施正常监督检查,评价为红色的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加大检测质量行为抽查力度,外地企业通报其资质审批机关。

2020-10-26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52063.html 1 3 我市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