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外出遛狗不牵绳 失了文明还受罚

▢ 通讯员 楼双双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连日来,市执法局城西大队开出多张罚单,对外出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实施处罚,督促市民文明养犬。

近日,执法队员在城西街道益公山村巡查时,发现一只宠物犬未戴束犬链在外走动。执法队员当场联系到犬主何某,对其遛狗未牵绳的行为进行教育并让对方到城西大队接受处罚。“我家的狗狗是小型犬只,而且就在家门口附近,又不会伤害人。”面对何某的质疑和辩解,执法队员耐心告知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犬类管理的注意事项。最终,何某接受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狗渐成一种时尚,但宠物狗深夜吠叫、乱拉粪便等现象的发生,使得“加强犬类管理、依法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办理携犬外出时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采取其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的案件630余起。在此,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请务必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2020-10-22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51190.html 1 3 外出遛狗不牵绳 失了文明还受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