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1月,外交部授予市外侨办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限,是外交部首次授予县级市外办拥有该项审批权限。
1月31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我市就共同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签署合作备忘录。
4月12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义乌召开。
4月18日,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文致函省政府,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4月27日,省文化厅与市政府举行《共同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文化共建框架协议书》的签约仪式。
4月28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赋予义乌省级审批权限。
5月1日,义乌被列为国际陆港城市。
5月30日,省工商局与义乌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义乌市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商事登记改革义乌模式正式启动。
7月31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向国内外推介“义乌试点”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成果。
8月23日,《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人民银行会同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批复下文《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10月25日,“义乌—北仑”集装箱专线首发仪式在铁路义乌西站举行。
11月6日,义乌港海关监管场所正式启用。
11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战略合作协议》。
12月31日,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批复同意《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地方税收监管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