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何林瑶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大陈镇一男子因“投篮式”扔垃圾,被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200元。
当天,有群众向市行政执法局大陈大队反映,有人远距离抛扔生活垃圾后致使垃圾掉落桶外,臭味难闻。执法队员到场了解情况后,随机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倒查出嫌疑人金某。
经调查,当天中午,金某为图方便,站在大陈镇店门里四分类岗亭对面,用“投篮”的方式,将一袋生活垃圾“投”向垃圾桶。由于“准头”不够,垃圾袋并未落入桶中,而是掉落在岗亭外,再滑向桶边,导致垃圾袋内的垃圾洒落一地。金某随意抛洒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违法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
接下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随意倾倒、抛洒以及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民若发现类似不文明行为,可以通过商城e管家或96150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