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李爽爽
本报讯 “我上星期来便民药房找这个药,可是没货,我试着向服务人员反映,没想到那么快就进到货了。”近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卫健局、医保局来到我市某公立医院,对院内“便民药房”运行情况进行回访督察时,正在购药的市民黄先生欣喜地说。
由于医院可以使用的药品目录有时无法满足所有患者临床用药需求,近年来,我市不少公立医院都设立了便民药房。但便民药房属于私营性质,受经营效益驱动,“便民”但不“惠民”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个月前,有患者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反映,称某医院便民药房买的药,在医院药房也能买到,而便民药房不能医保报销,尽管标价相同,却变相增加了看病负担。该组对此十分重视,马上联合市卫健局、医保局有关人员对全市所有便民药房展开全面检查,这一检查发现有两家便民药房存在药品与医院药房目录重合,或销售金额在全院药品销售总金额中占比偏高等问题。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便民药房真正“惠民”,该纪检组严肃约谈这两家医院负责人,将检查通报下发至全市各医院,要求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与此同时,督促市卫健局修订印发了《义乌市公立医疗机构便民药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医院严格按照监管办法开展日常运行监管,规范便民药房经营管理行为;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通过不定期开展便民药房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约谈便民药房经营者,敦促经营者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把你们便民药房的销售记录给我们看下。”“这份药品目录与医院药房的药品目录是否有重合之处?”回访督察中,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发现此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祛除医疗行业不正之风,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