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市总工会发布关于疗休养补充通知

▢ 全媒体记者 龚盈盈

本报讯 根据目前全国疫情情况,结合我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实际,9月5日,市总工会向各镇街、市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我市职工疗休养的费用、时间、地域等方面均有新的变化和规定。

据了解,在疗休养费用上,2018年度、2019年度未参加疗休养的,相关费用可以合并到2021年赴对口地区疗休养时使用,合并使用2018年经费到对口地区疗休养的不占用各单位2021年度三分之一出省疗休养的名额。时间安排上,根据《义乌市消费专班关于开展工会疗休养等活动助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所有疗休养工作均需在10月底之前完成,逾期或今年未疗休养的职工本年度疗休养资格和费用作废。另外,今年将不组织赴对口地区疗休养,下半年倡导在金华市域内疗休养,也可选择山海协作城市(丽水市莲都区)安排疗休养。

2020-09-07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3759.html 1 3 市总工会发布关于疗休养补充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