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建立农村危房 常态化治理改造机制

▢ 全媒体记者 张云飞 特约记者 朱耀升

本报讯 日前,我市建设、民政、财政、自规、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从今年起,我市全面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及时发现新出现的农村危房,做到发现一户、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确保危房不住人,发现的危房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

为巩固我市近年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治理成效,《通知》明确,要结合相关部门防汛、防涝、抗台等应急管理例行排查,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各镇街基层网格化排查等活动,实现对农村住房全覆盖、常态化巡查。对排查发现的疑似危房,原则上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鉴定;动态发现并经鉴定确认为农村危房的,按“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纸质档案,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对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一卡通”补助资金发放制度,切实加强危房源头治理;加大农村宅基地整治力度,加快拆除无人居住的老旧房屋(保护建筑除外),减少农房安全隐患;强化新建农房选址和质量安全管理,努力提高新建农房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

2020-06-23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77039.html 1 3 我市建立农村危房 常态化治理改造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