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6月1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招用2020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根据通知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获得1000元的就业补贴。需要指出的是,同一高校毕业生仅能享受一次,且不与非公企业招用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就业补贴同时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需携带《义乌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吸纳人员身份证、吸纳人员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提出补贴申请。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对企业提交材料及时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将补贴拨付到企业。
需要提醒的是,各申报企业应如实申报人员情况和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所得资金外,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1年3月30日前向窗口提交材料进行申请,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