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5月6日,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31株罂粟。种植这些罂粟的骆某某说,罂粟苗是在朋友傅某家看到的,听说傅某要将罂粟铲除,他便把罂粟苗要回了家里种植,“主要是为了治牙疼”。当天,骆某某被责令铲除罂粟,并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上溪镇黄山一村附近的田地里盛开着鲜花。民警仔细观察后,发现这种“花”像极了罂粟花。经辨别证实,这些植物就是罂粟。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说,罂粟开花很漂亮,还能“治牙疼”,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把种子撒在了田地里种植。民警依法收缴了110株罂粟,并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春季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义乌公安充分发挥“党建+单元+警务”模式作用,发动驻村辅警、党员干部、联防队员等各方力量,对可疑地块进行严查。另一方面深入田间地头、房屋前后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进行拉网式实地排查。同时,创新使用“无人机”开展巡逻工作,确保巡逻防控无死角。
“食用罂粟能预防感冒和治疗头疼、牙疼,这纯属误解。罂粟、大麻和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就是违法。罂粟苗和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人会出现发冷、出虚汗、浑身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对身体危害很大。”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