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路面被污染 “天眼”揪“元凶”

▢ 通讯员 虞旺趣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借助“天眼”智慧系统,利用严密的路面监控锁定肇事车辆,查处了一起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逃逸案件。

“苏溪镇春风大道与好派路交叉口有大段路面被混凝土污染,你们快来看看。”数日前,有群众打电话向执法部门举报。苏溪执法大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到事发路段,发现该处红绿灯路面被混凝土“划”出一条长16米的污染带,与周边干净路面形成鲜明对比。

由于现场肇事车辆已驶离,执法队员决定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路顺着混凝土污染痕迹顺藤摸瓜,追踪涉事车辆,但春风大道沿线道路岔口众多,追踪无果;另一路赶往交警部门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资料,很快锁定涉事车辆为一辆混凝土搅拌车。但经多方联系,一直未能找到该车车主。

“既然从去的方向找不到车,我们就往其来的方向追查。”通过案件梳理,苏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震华改变了调查方向,采用倒查追踪法,沿着车辆行驶轨迹倒查,最终在大陈镇某建材公司找到了涉事车辆。

面对完整的监控视频资料,驾驶员崔某终于承认了其违法事实。原来,当日凌晨,崔某驾驶车辆从公司运输混凝土至商城大道隧道工程工地,由于混凝土装载较满,且途经红绿灯路口时车速较快,导致防漏槽内的混凝土遗撒,造成路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运输车辆未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行为予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市执法局苏溪大队利用交通道路监控、治安监控、中导云车辆监控等大数据平台,向科技借力,高效、精准采集证据,采取“智慧+执法”模式,使运输车辆沿途遗撒等行为在“天眼”下无处遁形,有效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

2020-04-22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8147.html 1 3 路面被污染 “天眼”揪“元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