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吴峰宇
通讯员 李虹瑶
本报讯 4月8日,义乌某企业工作人员小刘在义乌海关税收管理科完成了补征税款手续,并当场完结了主动披露事宜。该企业成为首个向义乌海关主动披露并免于行政处罚的企业。
据悉,这家跨境电商企业去年年底在杭州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关注到海关新的主动披露政策,了解到企业如果存在少缴税的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可以不用行政处罚。“正好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因系统错误,批量订单出现了价格报错少缴税,以及线下门店违规展示保税商品的情形,就及时向义乌海关递交了主动披露报告。海关核实后很快给我们作了追税处理,也不用被处罚了。”小刘说。
据义乌海关稽查科工作人员介绍,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基础上,对照海关监管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主动将不合规的进出口活动报告海关,海关对企业主动报明的问题经核实后依法从宽处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当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可依法减免滞纳金。可以说,主动披露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政策救济与自我纠错的有效途径,体现了“守法便利”和“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有利于激发企业守法自律、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构建关企之间互信互动的新型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