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义乌发布第14号“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令

▢全媒体记者 谭祉潇

本报讯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为最大力度禁止人员外出、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力度保障市民安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昨日,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4号指挥部令,调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在小区(村居)管理、市民通行等有关事宜。

指挥部令指出,原定“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口罩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211”制度调整为“每户家庭每四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口罩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411”制度。

农民自建房严格实行“一幢一张”的“411”购物凭证制度,由小区(村居)做好落实。房屋承租户的生活物资由房东统一代为购买。

上班人员凭单位发放的通行证并经测温、核查(身份证、车牌号)、登记后进出小区(村居)卡口,其他人员严格按照“411”制度进出小区。

鼓励市民实行多户派代表统一代购生活物资。简化超市、菜市场等入口的检查程序,测温正常者凭通行证即可入内采购。菜市场实行全天营业,营业时间为8:00-16:00。

禁止市民在小区(村居)内散步、扎堆聊天。小区(村居)工作人员要做好管理工作,督查发现以上情况的将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要做好道路巡察,对无通行证上路人员实行登记、劝返并通报镇街,由镇街对小区(村居)管理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实行问责。伪造通行证者,一经查实,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市场集团、农合联要发挥主渠道作用。由市场集团·义乌邮政“红色代跑”为市民购物提供配送方便,公布配送上门、“红色代跑”等联系方式。鼓励市民通过绿禾网等线上方式采购生活物资,市场集团公布绿禾网的公众号、二维码等。

各小区(村居)要建立“红色代办”制度,组建“红色代办”队伍,由各镇街及时公布联系方式。

重申小区(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做到逢人必查、逢人必测、逢人必问、逢人必登记。

2020-02-09 16 16 义乌商报 content_43988.html 1 3 义乌发布第14号“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令 /enpproperty-->